根据《关于做好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甬人社办发〔〕号)精神,年已申请学费补贴且通过公示并于年被高校录取的人员(名单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),现就有关协议书签订说明如下:
1、请自行登录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系统下载协议,一式两份,正反面打印,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,信息务必真实准确。
电脑端:登录“申报系统”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