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辄罚款的实质是极度不信任
正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审议的《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(草案)》中规定:经驾驶员、售票员劝阻和制止,坚持不为老弱病残人员让座的乘客,驾驶员、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。城市公共交通行*主管部门还可以对其处以50元罚款。(7月3日《河南商报》)毫无疑问,这一规定根本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。满车乘客,要求谁让、不要求谁让?凭什么要求甲让而不要求乙让、丙让、丁让呢?理论上说,为了尽可能保证老弱病残人员有座位,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,提倡错时上下班以缓解运输压力外,完全可以立法规定:必须在所有公交车的相同区域设置固定的照顾性座位,以不同颜色、醒目标志等手段标示之,专供老弱病残者使用。照顾性座位空闲,其他乘客也可以乘坐,一旦有老弱病残者需要,其他乘客必须无条件让出座位来。虽然这样的规定,即便上升为法律意志,也不大可能通过强制手段执行,因为不大可能给每一辆公交车配备全天候的执法人员,那样做的成本太高,会造成公共资源浪费。依靠驾驶员、售票员来执行更是不切实际,他们本不具备执法资格,勉强去执行,不仅执不了法,还很可能引发冲突,导致矛盾升级。但不能因此断言,将这样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无甚大用,这样做的最大意义,是推动深藏于人心的道德戒律鲜明地表现为现实规则,依靠众目睽睽的力量,依靠绝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道德自省力量,使得现实规则被越来越多的人自愿遵守。有些法律法规,主要依靠强制力量去落实,还有些法律法规,却注定要依靠公民普遍的道德自省力量去遵守。道德自省力量无处不在。平凡的生活中,也有多少感动;那一抹抹温馨荡漾,永远给我们慰藉。将眼光望向市井,你总能够发现,一股道德的力量在不同人之间传递。它可能表现为我们经历过的、看到的、听到的一些令我们无比感动的大悲大喜、大痛大爱,也可能,就是表现为寻常小事,一次礼让、一声问候、一抹会心的微笑。例如为老弱病残者让座,真的司空见惯,可能都见惯到了你熟视无睹的地步。必须承认,生活中总有种种不如意,道德自省的力量也许并不为一些人具备,但为什么,总要将眼光盯在一些不够文明的现象上,总要因局部的、个别的不文明将所有人认定为不文明人,千方百计轻贱之、侮辱之,即便在实际行动上做不到,至少也要在言语上、条文上轻贱之、侮辱之,而不能积极开拓善的力量、信任的力量,借助每一缕阳光,来驱散现实生活的阴暗呢?实际上,正是因为在规则设计方面不够细致,例如空泛地要求让座,究竟要求谁让座?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道德自省力量的迸发,增加了市井生活的种种不如意。我说的不过是一些国际惯例而已,而专业立法者却没有想到,专业立法者首先想到的,偏偏是完全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,特别容易导致矛盾升级、引发冲突的罚款,不能不令人遗憾,还掺杂着一丝淡淡的悲凉。这样的规定中,包含着对于道德、对于普通民众道德自省力量的极度不信任,与中国古代极其腐朽的“牧民”思维一脉相承。而不信任人者必不被信任于人,被人轻视,被人嘲讽,被人叱骂之外,还可能挑动公众的逆反情绪。经典谚语是———“乡下人”对执法者说:吐痰罚五毛是吧,给你一块,别找了,我再吐一口。许斌